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原住民勇士

  • 副標題:展現「靈觀」的生活與生命樣態
  • 文:巴奈.母路
  • 圖:達志影像/Shutterstock、財團法人東元科技文教基金會、巴奈.母路
  • 點擊數:153
臺灣原住民傳統社會中,男性主要工作為保衛部落及砍伐、狩獵、修建住屋等較粗重的工作。
描述

臺灣原住民傳統社會中,男女分工是普遍的現象,女子主要是負責家屋內外的事務,例如採集、織布及照顧老人及小孩,男子則肩負保衛部落、家人及砍伐、狩獵、修建住屋等較粗重的工作。無論是母系社會或父系社會,並非強調男女哪一方的重要性,而是各司其職「互為完整」的生活態度。在傳統部落生活中,男子能砍到頭顱或取得獵物,會贏得部落族人的肯定與尊敬,勇武的形象甚至成了擔任部落領袖的條件之一。男子勇武的畫面,從過去文獻的描述及圖片、照片中不難勾勒其表象的框架,例如特別的服飾裝扮及配帶的武器(矛、弓箭、刀及槍)。記得八十多歲的記得八十多歲的花蓮縣光復鄉阿美族砂勞(sado)部落汪仁德頭目曾在微醺的聊天裡,提及他身材高大、皮膚黝黑的爺爺,腰繫佩刀到市區買工具時,看到很多漢族男男女女都紛紛躲進房屋,耆老詢問較熟識的老闆:「他們怎麼都躲起來?」他說:「他們怕你帶刀下來是要出草」耆老大笑:「這大刀是工作刀、小刀是切肉用的,獵首刀怎麼可能輕易拿出來,即使拿出來,你恐怕還沒來得及看到刀,頭顱早已在地上滾了好幾圈呢!」由此得知,獵人使用刀不僅使用用途廣泛,不同形式的刀,其功能也有所區隔。

獵首背後的意涵

對一般人而言,原住民出草獵首級常被視為一種野蠻行為,事實上出草真正目的絕非為了消滅對方勢力,也不是為了掠奪對方財務或侵犯婦女,例如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太魯閣族的Dahang takun獵首行動,大致會有下列幾個目的:

(一)為了驅除惡運,使風調雨順、五穀豐收、繁衍子孫。

(二)為了替被殺的家人報仇,一命抵一命的平衡概念。

(三)為了證明「是與非」、「對與錯」的一方,在發生爭執雙方意見相持不下時,以出草砍得到人頭或先砍到頭的人,作為決定是非的判決。因為他們相信神靈會讓「對」的一方先砍到頭。

(四)為了表現男子成年的勇武形象,取得部落認同與肯定,獵到的首級數量多寡,成了受族人尊崇的指標,換言之,獵的首級越多,被視為越有能力保護家人及族人,在部落地位自然就越祟高了。

由以上得知男子出草獵首級,一定是有明確的目的,且絕非一個人出草,那會是誰會願意為了別人的黑白是非及對錯賠上自己的性命?當然必須是守太魯閣相同gaya(靈律)的人,gaya無所不在、無處不是,指的是在「呼」與「吸」之間發生的所有與人、事、物之間相互關聯的秩序、平衡與和諧。不犯gaya,是為了有生之年守住生命中有秩序的生活模式,最終能在死後順利通過彩虹橋,抵達祖靈國度,所以,獵人有獵人的gaya,砍到人頭、獵到獵物都不單單歸功於男子打獵技術及勇武形象而己,而是看他守多少gaya,依循多少gaya,而獲取獵物會被視為gaya回應的結果。

從「靈觀」透視獵人

在三年前帶研究生到花蓮縣光復鄉砂勞(sado)部落訪問當時的汪仁德頭目,詢問有關獵人的文化內容,由於筆者長期關注「神靈觀」議題,就問頭目:「過去男子打獵都向哪些神靈mibetik(告靈式)」,他説:「你問的是狩獵、漁獵還是獵首級啊!」,我再問:「不一樣嗎?」,他説:「mibetik(告靈式)的神靈對象當然不一樣,有水裡的、有山裡的,也有砍人頭的kawas(靈)啊!」。以阿美族男子年齡為階序的selal(年齡階級組織),是古時候出草獵首級的基本單位,以selal為首的頭目,在每年舉行的ilisin(即現稱的豐年祭)mibetik(告靈式)時的對象,就必須有三組群靈:第一組群靈有(一)是malataw(獵之神);(二)tatausan nu cidal(可供太陽神去呼喚的神靈);(三)sasacalan nu cidal(可供太陽神一會兒到這裡,一會到那裡的神靈)。第二組有cikuwal mama⋯(乃部落神話男性始祖)。第三組則有部落創始人有ci masera、tapang masera、 rarum⋯⋯lalakan aci du’ci(乃部落男女始祖)等群靈。漁獵時mibetik(告靈式)的神靈對象則有(一)idek(負責與淹水、漁獲相關的神靈);(二)ci taremun(三)ci karingasas等群靈。

到山裡狩獵時mibetik(告靈式)的群靈對象,則有五位:(一)rungi da‘aw;(二)baki daKep;(三)sasululan;(四)abudawan;(五)ado cenger等群靈。值得注意的是,當筆者問到:「什麼樣的獵人才可以獵到獵物」時,從頭目的回答中,發現這五位群靈之間與獵人的微妙關係。經汪頭目解釋得知,獵人能否取得獵物,必須透過這五位群靈之間的告知、討論、協議及協助才可能打得到獵物。過程大致如下:當獵人開始磨刀準備打獵時,第一位神靈rungi da‘aw(有順風耳)就會聽到獵人磨刀的聲音,知道是某某男子準備打獵,於是告知第二位神靈baki dakep(平日監督獵人行為舉止的神靈),經baki dakep的檢視與評鑒後,決定給此獵人獵物的大小,並將此結果告知第三位神靈sasululan(允許之神),經sasululan審慎評估後,再決定是否允許此獵人取得獵物,決定後再由第四位神靈abudawan(負責管理獵物的神靈)決定給什麼種類的獵物,最後由第五位神靈ado cenger(負責染色的神靈)在獵人獵刀、獵槍、背籃及服飾上,以血染出一個紅點,而此神靈就是負責使獵物在山林中與有標記紅點的獵人相遇。

汪頭目最後強調,有二種男人一定打不到獵物,即便有打到獵物,沒有經五位神靈的門檻,也不會有lemet(源自靈域的福分;好運),第一種是caayay pidudu tu demak nu matuasay(不依循老人所作所為的男子);第二種是mikabiday tu babahi(去勾女人的男子)。獵人的獵具、獵槍、獵刀及服飾都是與打獵群靈聯結的祭具,更是獵靈附著的地方,一般人是不可以隨便觸摸的,這彰顯了在泛靈信仰架構下,獵人文化中靈與靈(獵人與神靈、獵人與獵物的靈、神靈與獵物的靈)的禁忌、平衡及和諧的機制。綜觀以上,獵人文化不應只是停留在身體精壯、打到獵物、勇猛無比的世間價值,而是應該從原住民「靈觀」透視獵人從日常生活到獵場,從有形軀體、到無形神靈世界中,是如何掌握及堅持永恆存在的「靈律」,活出真正獵人的樣貌,就是寡言慎行、謙遜認真、眼神專一且堅定沉穩的特質。

事實上,很多族群並沒有「勇士」的母語詞彙,倒是可以用常聽到的「真正的男人」或「會打獵的人」來涵蓋「勇士」的概念!「勇士」聽起來較屬世俗場域的認定,而「獵人」則較屬泛靈神聖場域的「生靈」。獵人任何成就都是部落族人所肯定與榮耀,當然值得歡慶與感恩,「歡樂」成了「靈魂」展現本質的窗口,「感恩」也成了「靈與靈」互動的結果,因此才有了我們常見各族在舞臺上的「勇士舞」、「精神舞」、「凱旋舞」等獵人文化的樂舞展演。

對沒有文字的原住民而言,無論是「勇士」或「獵人」,都應該在泛靈信仰架構下,展現出有「靈觀」的生活與生命樣態,以這樣的「獵人」「勇士」之姿,在舞臺上的樂舞,才能分享「獵之神」群靈在獵人文化脈絡中「存在」的真正意義與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