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日:成為閃耀的光
第35屆傳藝金曲獎以「日日:成為閃耀的光」為主題,其中音樂類分為專輯獎四項和個人獎七項,共收到382個報名件數。經過十一位評審五個多月來共分三輪的評審過程,頒獎典禮已於8月31日在臺灣戲曲中心大表演廳盛大舉行。最終獲獎者固然代表在個別領域中階段性的高度成就;同樣值得注意的是,入圍決選的五十六件作品相當程度地反映了臺灣近年在傳統/藝術音樂創作、展演、製作和發行上的充沛能量與發展走向。其中有許多引人持續期盼的亮點,也有一些似正逐漸浮現中的趨勢,應加以關注。
傳藝金曲獎中的《音樂類》項目既然屬於影音形式的出版獎,對此一獎項的回顧或前瞻就得在音樂藝術本身的焦點之外,同時審視影音出版載體的歷史發展和趨勢。
漸漸:聲音與影像成為娛樂新寵
在尚無文字紀錄的遠古時代,舊石器時期末葉的人類即在山壁上塗鴉或刻鑿,展現為生活做紀錄的習性或需求。人類做畫萬餘年後,終於在1820至30年代發明照相術,首度以非人工繪製的方式捕捉實際的自然和人物影像。至於對聲音的捕捉,則始於1860至80年代間先後由幾位法國和美國科學家發明不同樣式的留聲機達成,且最初研發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方便進行口述記錄,並非為了音樂表演。
至20世紀初期錄音技術較為成熟後,音樂唱片才隨之普及並成為商業錄音出版的大宗。20世紀初也是敘事性默片誕生的時期,直到1920年代末終於有了將聲音(包含音樂)與影像結合的有聲電影,並成為當時社會娛樂的新寵,相關產業持續至今。
在過去一百二十年來,唱片錄音方式歷經聲波、電器、數位等階段,載具也從滾筒、SP唱片、LP唱片、磁帶、各種光碟和USB,再演進到無形化的網路雲端等,直接影響到音樂傳播與消費的方式。如同電視於二戰後逐漸在家庭中普及,以及後來錄影機、光碟機、線上平台陸續問世時,均曾有其是否會取代人們外出看電影的習慣之疑慮?過去一個世紀以來,音樂影音媒體之發展是否將威脅現場音樂會的議題,也曾多次被嚴肅地提出討論。但事實證明影音出版品與現場演出可以形成魚幫水、水幫魚的市場生態,對音樂家的事業發揮助益。
優化:音樂產業價值鏈重塑思考
金曲獎肇造的1980年代末葉,可謂臺灣唱片店和影音出版業邁入黃金時期的開端,前述市場生態雖以流行音樂尤為顯著,傳統及藝術音樂的出版卻也展現出業界工作者積極的作為。但近年國際唱片市場從實體光碟轉型至純線上的趨勢,對音樂家已產生實質影響。
筆者曾引據CNBC的分析報導,2001至2019年(疫情前)全球錄音產業營收已從大約240億美元降至200億美元。其中降幅最大的是實體CD,從230億美元的總值驟降為40多億!
反之,從2006年左右起步的各種串流平台,全球錄音產業透過其中的收入成長已近114億,佔總營收的56%!但以國際串流平台最大宗的Spotify為例,2017年實際付給音樂家的版稅僅佔其總營業額的12%,大部分的營收歸於擁有錄音版權的唱片公司。除非是天王天后級的國際巨星,即使是一般網紅歌手,實際能靠影音串流點閱的收入仍顯微薄!這確屬當前及未來,在音樂產業結構上應尋求改善的問題。
網路和雲端的快速發展,緊密牽動著音樂及各類表演藝術在數位時代所面臨的變革,區塊鏈加密技術的應用和譬如Web.3.0(第三代網路)的實用性及可行性與否?在可見的未來都屬於或將影響影音產業的一些變數,更遑論正方興未艾的AI文字生成科技。但可以確定的是,音樂藝術以實體舞臺模式產出的特性有其難以取代的價值。獎勵優質音樂出版的金曲獎已歷經35屆,在組織和執行層面上均趨成熟。
但面臨出版生態丕變,市場通路轉型,人們欣賞表演的習慣也逐漸改變之際,或許應思考如何讓傳藝金曲獎的功能再度進階,期能更加鼓舞在不同崗位上戮力產出的音樂工作者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