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音樂生態環境的演進,可以從「傳藝金曲獎」的入圍名單與得獎作品風格看出端倪。早期的評審機制側重於作品的「親切性」與「功能性」,幾乎是鄉土風格才有機會上榜;如今,已經逐漸觸及作品的「原創性」、「前瞻性」與「專業性」,趨進多元化與藝術性的風格導向和精緻內涵,這是我多年來的觀察以及參與評審所獲得的驗證。
以開闊視野評選、以思辯獲得共識
回顧2021年,拙作《夢遊女》無伴奏混聲八部合唱曲(2014),以詩人陳黎的詩作譜曲,經由陳雲紅指揮「台北室內合唱團」多次演唱、爾後錄音並出版曲譜與唱片,獲得了「最佳作曲獎」,深感意外。這到底是我創作語法不再前衛了?抑或是評審委員審美基準進步了?今年筆者再度應邀擔任音樂類評審委員兼召集人,歷經半年來的評審過程,深深感受到評審委員的視野寬闊、評選過程與討論作品輕鬆愉悅,雖然對於創作風格的原創品味與詮釋技藝討論很多,卻總能經過思辯獲得共識,選出年度最佳作品。
今年第36屆傳藝金曲獎音樂類,總共有54家廠商合格送件,包含有實體出版發行者35家,與純數位發行者19家,報名數高達354件,角逐11個獎項;其中以報名「最佳作曲獎」56人居冠,「最佳演奏獎」52人居次,「最佳編曲獎」49人屈居第三。
評審委員歷經資格審會議、初審(線上評分)、複審準備會議、複審(線上評分)、複審會議、決審會議並出席頒獎典禮等流程,終於圓滿落幕。
其中決審閉關會議歷時三個半小時,分項逐次討論與表決,有4個獎項如:「最佳傳統音樂專輯獎」、「最佳專輯製作人獎」、「最佳演唱獎」與「最佳演奏獎」,一次投票就確定得獎者;也有4個獎項如:「最佳藝術音樂專輯獎」、「最佳錄音獎」、「最佳作曲獎」與「最佳編曲獎」,經過兩次投票才確定,但也有其餘兩個獎項歷經三次才確定得獎者。
至於今年的音樂類特別獎一致推薦頒給剛辭世的作曲家陳茂萱(1936-2023),教授獲此殊榮,實至名歸。
音樂家養成的漫漫長路
綜觀今年度的獲獎者,有不少傳藝金曲獎常客,卻也不乏首次入圍即得獎者,可以說老幹新枝齊綻放,十足反映了臺灣多元文化環境、多樣藝術創新風格的社會人文景觀。
俗話說:「臺上一分鐘,臺下十年功」,能夠入圍或得獎都是日積月累、精益求精的結果。但大家常常有個誤解,以為音樂會的演出型態無須光鮮亮麗的燈光與布景,好像沒什麼成本需求,補助金額也總不如表演藝術多,殊不知音樂家的養成是相對漫長的煎熬與持續不斷的投資,舞臺上詮釋作品的一剎那,更是經年累月、精雕細琢、刻骨銘心的終極呈現,以構築璀璨的音樂新篇章。